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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萄娱乐官网本科员工走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11-16 点击量:

一、办理走读的条件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文件的要求,原则上,只有家庭居住在长春市内(限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二道区、净月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的员工可以办理走读;

2.具有特殊情况的非长春市内员工,包括因身体重大疾病或心理原因不适合在寝室居住的非长春本市员工。

二、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两周,有特殊情况可在每周三13:30—16:30至员工处教育科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1. 员工申请

有走读意愿的员工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走读书面申请》(包括:个人自然情况及申请走读的原因,必须注明“无论发生任何意外,概与学校无关,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长春本市员工: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填写《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及《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

(2)具有特殊情况办理走读手续的非长春本市员工:由辅导员审核,学院提出申请,情况属实则由辅导员在员工的《个人走读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填写《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及《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

如果经过审核,不具备办理走读的条件,则由辅导员向其说明情况,直接退回。

2. 家长签字

(1)长春本市员工:由家长在《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办理走读员工辅导员应与其家长进行沟通,确认家长同意其走读。

(2)具有特殊情况办理走读手续的非长春本市员工:应由所在年级辅导员与其家长进行沟通,在征得同意后,可代替员工家长在《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上签字;

3. 学院审核

(1)长春本市员工: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审核通过后在《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和《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具有特殊情况办理走读手续的非长春本市员工: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审核通过后在《个人走读书面申请》、《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和《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特殊情况员工走读书面申请》和医院诊断证明一份;

4. 公寓管理中心审核

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在《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5. 学校复核

员工处教育科对办理走读的员工进行复核。要求具备《个人走读书面申请》一份、《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一式三份,《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三份。

复核通过后,员工处教育科在《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及《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6. 手续登记备案

以上手续办理之后,员工将三份《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分别交员工处、财务处和公寓管理中心备案。《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除一份本人留存外,其余两份分别交员工处和所在学院备案。

新葡萄娱乐官网本科员工走读办理流程图

注:

员工将走读材料送交下列相关部门存档:

员工处:《个人走读书面申请》、《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

学 院:《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

财务处:《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

公寓管理中心:《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走读申请书》

学 生:《新葡萄娱乐官网员工校外居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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